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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索赔的逻辑
 
作者: 来源: 日期:2011-1-28 16:37:06
 

天价索赔的逻辑  

                      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袁真富

 

    天价赔偿在国外并不是新鲜事儿。柯达曾经因侵犯宝丽来的快速照相机专利,在1991年被法院判决赔偿8.73亿美元。加上工厂关闭、产品回收以及法律费用,柯达总共损失了30多亿美元,缔造了美国商业史上最惨重的专利侵权灾难。回想当初,纽约一家律师事务所给柯达提供的书面法律咨询意见上,却写着“不要因为存在潜在侵权危险而固步自封,不敢越雷池一步。”

最近几年,美国的天价赔偿以及天价索赔仍然不绝于耳。2006年,美国NTP公司与加拿大RIM公司最终就黑莓(Blackberry)的专利侵权纠纷达成和解,但RIM付出了6.125亿美元的沉痛代价。20101月,美国软件公司Cybersitter声称我国企业开发的绿色上网过滤软件“绿坝-花季护航”严重侵犯其知识产权,向洛杉矶联邦法院起诉,向软件生产商、预装该软件的7家电脑生产商等索赔22亿美元。

在国内,尽管提出亿元索赔的知识产权案件早已有之,但法院判决的赔偿数额直到2007年才打破亿元记录。因为一种火柴盒大小的开关保护装置侵犯正泰的专利, 20079月温州中院一审判决法资企业施耐德(天津)公司赔偿3.3亿余元人民币。这个“中国专利第一案”引起海内外广泛关注,更有消息称,法国总统萨科齐访华时特地提到该案。

这个判决显然提振了国内权利人主张高额赔偿的信心,此后,提出亿元索赔的知识产权案件不断涌现。仅仅在浙江省,李道之及班提酒业诉CASTEL FRERES SAS等侵犯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诉讼请求达1.06亿元人民币;而渠涛诉杭州市人民政府等侵犯发明专利权,赔偿请求更是达到3.68亿元人民币。

然而,天价赔偿在中国法院获得支持的可能性并不高。20076月,因认为游戏《魔兽世界》使用方正字体侵犯著作权,北大方正向美国暴雪公司等索赔1亿元,此后又将索赔金额提高到4.08亿元。但2010年北京高院一审判决仅支持了140万元赔偿以及5万元合理支出,这还不够支付方正为此案缴纳的208万元诉讼费。

一方面,权利人难以提出有效的赔偿证据来支持天价索赔的主张,另一方面,法院对于巨额赔偿也保持极其谨慎的态度。天价赔偿有可能摧毁一个企业的生存,中国法院可能很难下此重手。1998年,世界第三大纸尿裤生产商——美国PARAGON公司,仅仅因为纸尿裤的一条松紧带制造工艺侵犯了宝洁(P&G)公司的专利,被法院判决巨额赔偿,公司被迫申请破产保护,后来通过和解而同意支付宝洁1.635亿美元。

不过,仍然有少数企业愿意尝试天价索赔,因为这也是知识产权攻击的重要武器之一。毫无疑问,天价索赔会给被告造成重大的压力,并可以借机威慑潜在的侵权人。

天价索赔的背后或许还有更深刻的考虑。不断攀高的天价索赔,往往能够摘得“第一案”的美名,当然更能吸引新闻关注(而且大多是免费的报道),这其中的广告效应自然价值不菲,区区数万乃至数百万的诉讼费,比起广告费来又何足挂齿?事实上,打官司已经成为一些公司的广告方案之一。

当然,有些天价索赔可能更是针对竞争对手的一种战略考虑。20106月,誉衡药业即将在深交所挂牌交易之际,却突然遭遇竞争对手威尔曼起诉侵犯专利权,并被索赔 5000万元。在此危急之时,誉衡药业的实际控制人朱吉满、白莉惠夫妇甚至作出承诺,愿意对誉衡药业承担连带补偿责任。此前不久,新大新材因为涉嫌专利侵权而在挂牌前夜暂缓上市,前车之鉴,仍历历在目。

不过,即使在美国,包括微软、苹果和英特尔等公司都在质疑天价赔偿的合理性,它们认为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判付的赔偿金额过高,在一定程度上会抑制创新。但是客观地讲,天价索赔,尤其是法院判决的天价赔偿,对于优化当下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的确颇有相当积极的意义。

如果赔偿数额都是毛毛雨,那么谁又会把侵犯知识产权真正当回事儿呢?长期以来,国内相对较低的赔偿判决,导致侵权竟成为一些人深思熟虑的战略行动:既然赔偿那么低,而利润又那么高,为什么不侵权呢?因此,天价索赔(尤其是赔偿)可能会让那些肆无忌惮的侵权人收敛一些。

 

作者袁真富系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兼任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律师,《中国知识产权》杂志专栏作家,主要从事知识产权诉讼实务、知识产权管理咨询和知识产权实务培训。

本文系袁真富为《中国知识产权》2010年第11月(总第45期)撰写的专栏文章,发表时略有删节。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联系作者:shipyuan@126.com,电话:021-6886-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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