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专  利 | 商  标 | 版  权 | 软  件 | 诉讼争议 | 综合讯息 | I P 国际
观察评论 | 不 正 当 | 地理标志 | 反 垄 断 | 新法速递 | 经典案例 | 案例报告 | 专家专栏
协力新闻 | 学术探讨 | 文章发表 | 书籍出版 | 电子期刊 | 媒体关注 | 视频点播 | 关于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业界资讯 > 不正当竞争 > 立法保护 > 正文  
 

 
 
国家工商总局 严查“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作者: 来源: 日期:2010-11-12 10:51:55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在11日召开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充分利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五级贯通的体制优势,突出重点,提高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这次会议宣布成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下达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

  周伯华在部署专项行动时要求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遏制规模性侵犯商标知识产权行为为重点内容,以产品制造集中地、商品集散地、侵犯商标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高发地为重点整治地区,以商标印制行业、高新技术产业、农业为重点整治领域,以大宗出口商品、汽车配件、手机、药品、种子、服装、箱包、家用电器等为重点产品,严厉查处侵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和“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显著成效。要加强专项执法检查和市场巡查,防止侵权假冒商品流向消费者。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盗版和专利侵权、假冒行为。要加强互联网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严厉打击互联网侵权盗版和利用互联网、通信网络、电视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侵权行为。

  周伯华要求全系统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协调,周密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抓紧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特别是领导负责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人。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监督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责任明确到位,督促检查到位。

  周伯华指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涵盖范围广、涉及部门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合力。

 
上一篇:塞尔维亚通过新的贸易法
下一篇:工信部:网站不正当竞争可罚百万元
相关新闻
页面功能: 纠错〗   〖论坛〗   〖打印〗   〖关闭
 
 

 
 
Copyright © 2003-2010 by www.iprlawyer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识产权律师网 © 版权所有: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 · 知识产权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