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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06 东方早报:很棒小秘书输掉首例流氓软件案
 
作者:顾文剑;严剑漪 来源:东方早报 日期:2007-4-6 15:20:25
 

在起诉中搜和雅虎遇挫后,反流氓软件联盟首次获得胜诉。昨日,上海市浦东法院对沪上首例“流氓软件”案作出一审判决,状告上海“很棒小秘书”“耍流氓”的网友先生成功索赔94元。


    
被告方辩称是赠予行为
    
因为强制安装,不断弹出广告窗口,却无法彻底删除,最终导致电脑运行速度缓慢,上海某公司职工先生将“很棒小秘书”软件的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原告先生认定,“很棒小秘书”的行为不仅耍流氓,而且记录了网卡物理地址,分析自己的搜索行为和上网习惯,这极大地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因此要求对方公开登报赔礼道歉,同时索赔94元。
    
但被告方面认为,“很棒小秘书”为免费软件,为赠予行为。“在下载时,我们与用户间还有软件许可协议,用户完全可以知晓软件的功能、风险、卸载等状况,从而决定是否安装,也完全可以不支付任何代价而彻底有效地卸载。”被告律师庭上表示。


    
消费者知情权被侵犯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很棒公司和何先生形成了软件使用的消费合同关系。但很棒公司应尽充分告知义务,以利于何先生的知情和选择。
    
但公证证据表明,很棒公司只告知了小秘书软件的功能,导致先生受到该软件其他功能带来的困扰,因此很棒公司的不当行为使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受到了侵犯。
    
而原告先生知情后有权予以删除,作为一名普通上网用户,求助于专业的信息技术公司并为此支付清除软件的费用符合常理,而删除该软件所产生的费用显然是原告的财产损失,被告对此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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