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报春 (Rose Baochun Zeng)
专业资格
- 1989年 通过律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
- 1990年 取得中国中山大学法律系国际法硕士学位;
- 1993年 取得美国加州洛杉矶Loyola法学院法律博士学位;
- 1993年 取得美国加州执业律师资格;
- 1999年 取得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资格。
主要执业范围
- 中国贸易及投资
- 公司股份制改造及融资
- 国际贸易及仲裁
- 知识产权
法律工作经验:
- 1988年5月至1990年8月 广东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助理
- 1990年8月至1993年5月 美国Tsoi & Isel律师行兼职助理
- 1993年10月至1994年6月 美国Chan & Jodziewicz律师行律师
- 1994年8月至1999年4月 香港的近律师行律师广州办事处律师
- 1999年5月至2001年6月 广东环宇商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 2001年6月至今 广东智洋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
就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的投资及商业活动提供商业性咨询;执业范围包括合资、合作企业的运作、项目融资、公司及商业、房地产、在华商业诉讼及仲裁,仲裁裁决的涉外执行,及以行政和司法手段保护知识产权等。
向中外客户提供有关中国和美国法律的咨询服务,包括公司股份制改造、国际融资及商法、知识产权、财产、商业诉讼、移民及公司税收及税收策划。担任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国际顾问和广东香港商会法律顾问,也曾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发展总公司、广州保税区广保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等大型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提供法律服务。
学历:
- 中山大学外语系英语专业学士;
- 中山大学法律系国际法专业硕士;
- 美国洛杉矶Loyola Law School法律博士。
文章及译著:
-"最新中国流转税编辑",经济人学社《中国手册》,1999年6月;
-"美国律师管理及监督制度初谈",《广东律师》1999年第一期;
-"中国投资风险监控",1998中国国际经济及投资研讨会,珠海;
-"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程序的举证责任",《比较法研究》第十一卷,第三期
(1997年9月);
-"福田保税区条例初探",China Law Reference Service,
Ref.no:2100/96.06.07/SZ;
-"与非承认实体的条约效力",《 Loyola国际法及比较法学刊》,1993年第十五期;
-"论国际法对难民的保护制度",《广东法学》,1990年第一期;
-"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地位",《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1988年 第四期;
-参与《中外国际司法案例述评》翻译工作;
-参与Max Plank《国际法及比较全书》翻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