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日,纸质机票宣告全面退市。在电子机票成为机票市场的绝对主角的同时,乘客的权益却意外频频亮起红灯。昨天,受乘客张先生委托,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的游闽键、马远超律师向浦东新区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国内航空巨头东航公司因审查不严导致乘客机票无故被退,机票代售处也被列为共同被告。据悉,该案已被新区法院正式受理。
2008年1月5日,原告张先生通过某机票代售处,购买了一张由上海至哈尔滨的往返机票。为确保电子机票的真实性,张先生在东航网站上的客票查询系统进行核对,查询显示客票信息与机票完全一致,包括旅客姓名、票号、出票处信息、PNR编码、航班号、舱位、出发时间、出发与到达的机场。
此后,当张先生再次登陆该网站查询时,却仅显示为“客票有效,未使用”,之前的详细信息全无。因怀疑机票被他人退掉,张先生遂向东航投诉,并立即报案。随后,张先生又分别两次在东航网站进行查询,而客票信息则从“系统处理,客票禁止使用”,最终变为“已退票”状态。在与东航多次交涉未果,张先生来到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通过法律手段为其申讨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民航总则》第22条,“旅客自愿退票,除凭有效旅客票外,还应提供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而《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旅客须知》也明文规定——“旅客退票须持本人有效旅行证件及客票至原购票地点办理退票手续”。在原告张先生没有授权他人,且未亲自退票的情况下,被告东航却将机票款退给并未持有原告身份证件的不相关的持票人,没有尽到最基本的审查义务,由此导致原告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对此,游闽键与马远超律师认为,机票作为原告与被告东航之间运输合同的表现形式,在原告没有明确表示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另一被告(即机票代售处)代表东航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属于违约,被告东航对于机票代售处的行为应承担连带责任。
在日前出炉的一份本市航空服务消费投诉统计中,便捷环保的电子机票问题成为了众矢之的,电子机票真假难辨,航空公司审查不力,代理诈骗横行使得乘客们防不胜防。而早在今年两会期间,上海市政协委员游闽键律师就针对电子机票的黑代理、假退票现象提交相关议案,并当场引发热烈讨论。游闽键律师在提案中建议,航空公司可以联合建立票务状态查询系统,保证订票人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查询所订机票的状态。而订票时可以要求乘机人的手机号码,一旦乘客退票即以短信方式通知乘客,由此消灭黑代理的生存空间,防止代订机票的诈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