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8日,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再次取得打击计算机软件盗版用户维权诉讼胜利。在软件巨头微软公司、欧特克公司、参数技术公司诉青岛欧特美交通设备有限公司软件最终用户著作权侵权案件中,青岛市中院一审认定被告青岛欧特美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侵权成立,赔偿三原告共计172万余元人民币。该判决创下了国内软件最终用户侵权赔偿的最高金额。
随着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实施的逐年深入,软件权利人反盗版的手段也日趋完备。有鉴于此,国外软件权利人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日渐增强。2005年12月9日,青岛市版权局在对欧特美公司经营场所内的计算机进行检查后发现,其中安装有美国参数技术公司7套Pro/E野火版系列软件;微软公司8套Windows2000、6套OfficeXP、2套Office2003软件;欧特克公司9套AutoCAD2002、4套AutoCAD2004、1套AutoCAD2005软件,然而这些软件的使用者欧特美公司却无法提供任何授权许可凭证。2007年7月,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游闽键与马远超律师再次接受各权利人的委托,对青岛欧特美公司提出侵权诉讼,齐鲁知识产权第一案由此拉开帷幕。
本案中,被告以“员工自行安装,公司不知道”、“用户学习目的,不是营利目的”、“买计算机时已经预装”等理由为自己辩解,在法官清晰的思辨和原告充分的举证面前,这些看似“冠冕堂皇”的辩解理由,法官逐一予以否定,被告企图逃避侵权责任的想法落了空。
经审理,法院依据《伯尔尼公约》《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及我国《著作权法》等相关规定,认定被告未经原告许可,商业性复制使用涉案软件,侵犯了三名原告的软件著作权,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向原告赔偿172万元人民币。
该案一出,即被媒体冠上“青岛涉外知识产权第一案”的称号,但该案的意义还远不止于此,作为山东省首起软件最终用户被判侵权案,本案的判决更以总共172万元数额刷新了盗版软件最终用户的赔偿纪录,相比北京法院的类似案件整整高出了20多万,这一数字已经引起了国内外软件权利人的广泛关注。
另据悉,青岛市版权局也对青岛欧特美交通设备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