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0日, 为期两天的“内地与香港版权保护与执法研讨会”在香港开幕。中国大陆和香港地区从事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人员以及相关社团、业界代表六十余人参加了会议。来自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的马远超律师也应邀出席该次会议。
据悉,本次研讨会由中国版权协会、香港海关和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共同主办。期间,参加会议的商业软件联盟、国际唱片业协会亚洲总部、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华纳影视公司等单位代表分别就企业软件正版化、网络录音制品维权工作、软件版权保护以及网络盗版的危害进行发言。
马律师表示,相较内地而言,我国香港地区较早融入国际版权保护体系,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也具拥有较健全的法制体系和较强的执法力量。可以说,本次研讨会对于内地加强版权保护与执法工作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内地可借鉴香港在推动软件资产管理和正版认证制度等方面的经验,提高查处侵权盗版尤其是商业用户盗版行为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