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类文明进入后工业时代,文化产业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而集文化、科技、经济等因素为一身的创意产业已飞跃为文化产业舞台的主角。
“创造”已逐步取代“制造”在中国经济中的地位,发展“中国创造”才是当代企业的立足之本,而如何保护好企业的创意,并且使珍贵的创意能带给企业更多的利润,是目前企业最需要关注的问题,将创意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是目前能够最有效保护创意的途径,可以让创意在法律的保护下发挥产业功能,使企业获得效益。
过去可能大多数企业曾努力发展创意产业,但由于缺乏对创意产业进行法律保护的意识,使许多优秀的创意被他人使用或占有,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形成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固然重要,但了解如何将智力成果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更为重要。
传统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计算机软件等发面的智力成果目前也可以通过法律进行有效保护,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对于企业来说,当创意进行到哪一阶段时通过知识产权将其保护起来是比较合适的呢?
代表企业品牌形象的商标和logo应该是在设计之初就将它们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在获得商标注册证之前,企业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绝对可以使用这些商标和logo,对它们进行宣传。
在目前的商标申请实务中,申请量最多的还是具有传统性的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而修改后的《商标法》第八条已明确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可视性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相信文化创意发展到今天,一定有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的出现,创意企业完全可以按照《商标法》的规定将这些创意保护起来。
而对于连接企业经济命脉的专利技术,则应该是具有创意雏形的时候就办理专利申请,并在提交申请之前要做到绝对保密,这样的专利技术才能称之为具有创造性和新颖性的专利技术,才能顺利、有效地进行专利保护。
虽然《著作权法》规定,作者在作品完成时即拥有著作权,但是将作品进行著作权登记,对于打击侵权来说是十分必要的行为。服装设计、广告创意、戏剧文本已经成为创意产业的主力军,对这些创意大多都可以通过著作权的方式将它们保护起来。
将创意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是十分必要的,也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美国迪斯尼动画风靡全世界,是什么样的力量使他们走到现在还挺拔着身躯,还疯狂地创造着效益?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其中起到了绝对重要的作用,几乎每一个迪斯尼的动画形象都有商标、著作权等几重外衣包裹着、保护着。迪斯尼动画的形象从早期的卡通片、发展到今天的音乐剧、电影、漫画甚至文具、服装、食品等各个领域,如果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这些动画形象的主人也许早就不是美国迪斯尼公司了。
所以我们国家的创意产业企业也要充分保护自身的创意产品,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企业管理和发展的重要环节中进行研究,并投入一定的经费用于发展该项工作,相信付出和回报绝对不会仅仅是1比1这么简单,将创意通过知识产权创造出产业,企业的所得是无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