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应用禁止反悔原则时,应当注意如下问题:
(1)应用禁止反悔原则应符合的条件:专利权人对有关技术特征所作的限制承诺或者放弃必须是明示的且已经被记录在专利文档中,限制承诺或者放弃保护的技术内容必须对专利权的授予或者维持专利权有效产生了实质性作用;
(2)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应当以被告提出请求为前提,并由被告提供原告反悔的相应证据;
(3)当等同原则与禁止反悔原则在适用上发生冲突时,即原告主张适用等同原则判定被告侵犯其专利权,而被告主张适用禁止反悔原则判定自己不构成侵犯专利权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适用禁止反悔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