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游律师您好,我是一个软件的真正作者。现在软件被别人盗用,我起诉以后盗用者在法庭上断然否认事实真相。现在我终于找到了对方承认我是作者的书信,但是法官说举证期间已过,不允许我再提交。这样我可能会输掉官司,请问法官这么做违反法律么?
回答:你好。首先只能说按照证据规则,过了举证期间双方都不能随意举证。这是法律强制性规定,法官也应当遵守。其次,如果能够证明你确实出于客观原因在举证期后才发现这份证据,法官可以接受再次举证,但是本案中看来你还缺乏这方面的确切证据说服法官。
最后,你还有一个起死回生的办法,那就是赶快撤诉。撤诉是原告的权利。法官虽然不接受证据,但你可以通过撤诉回避证据不被接受的障碍。只要你在诉讼期间重新起诉,法院应当再次受理,在下一次诉讼中你就可以获得新的举证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