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马律师,您好!我是一本畅销书的合作作者。现在我发现几家网站未经许可传播我的作品,但是另外一位作者却不愿意起诉,请问我能不能单独起诉网站侵权?
马远超律师: 你好。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
如果你的共同作者不愿意起诉,但是又没有明确放弃取得赔偿的权利,你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单独起诉,并有权诉请网站赔偿全部侵权损失。但该赔偿金额中你只享有自己的部分份额,其他的份额仍属于合作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