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至2002年正值网络经济泡沫崩溃。电脑需求明显减弱使各大电脑公司营收显著衰退。奇怪的是 2001年第四季度至2002年第一季度,DRAM内存芯片价格却从1.5美元直线飚升到5美元,和网络经济的衰退形成极大反差。苹果、戴尔、IBM等知名电脑公司被迫提高电脑价格或减少预装内存容量以抵消成本的上升。
美国司法部认定内存价格反常上涨是受到了生产商的刻意操纵,在2002年介入调查。司法部反垄断部门在调查中发现,内存巨头韩国现代、德国英飞凌、美国美光和韩国三星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和当面会谈中多次讨论一致操纵内存价格上涨的非法商谈。美国美光第一个表示承认垄断并愿意为政府提供证据。2005年初德国英飞凌和韩国现代也分别认罚1.6亿和1.85亿美元。近日全球最大的内存芯片生产商韩国三星终于向美国旧金山地方法院承认参与合谋垄断内存价格,同意在5年内交纳3亿美元罚金并配合政府进行继续调查。
林华律师点评:
3亿美元罚金的确数额巨大,足以影响到三星公司股价。但是这并不是美国反垄断史上最大的罚金。瑞士罗氏制药公司在1999年因垄断维生素价格就被处以5亿美元罚款。
无论美国、欧盟还是日本,发达国家都有自己健全的反垄断法。对于他们来说,制止企业在经济上垄断就象反对封建君主在政治上统治一样是非常严肃的问题。西方国家强调司法至上,行政部门很少插手市场行为。但是在反垄断和其他反不正当竞争领域情况刚好相反,政府作为市场调控者对企业的垄断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频频出击,形成一只“看得见的手”。
法国竞争委员会刚对国内三大移动通信公司非法垄断价格开出高达5.34亿欧元的罚单。三家移动通信公司正在准备上诉,竞争委员会不歇气的又重拳出击,对三大电子产品公司-荷兰飞利浦、索尼和松下公司开出3440万欧元巨额罚单,以惩罚三家公司在固定零售商品折扣价格。欧盟则在今年对微软公司做出了罚款6.18亿美元的裁决,并要求微软解除捆绑Media Player与Windows,开放更多代码。尽管微软提起上诉,但欧洲初审法院已驳回上诉中推迟执行裁决的诉讼请求。
垄断是一个复杂的经济问题,既可以从企业行为来判断,也可以从企业市场份额来判断。法学界对此争论不小。即使单纯从市场份额来判断,也存在是否具有可替代产品、垄断的判断比例是30%还是50%,企业是否通过合法竞争达到垄断等等问题需要研究和判断。但从总体上看,西方法学界对反垄断法存在的必要性给予极大的关注和评价。因为消费者的利益是西方法律保护的基本利益。限制垄断就是保护竞争,可以繁荣市场,进而增加费者选择,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想来自己在2001年时也曾惊诧内存价格的反常上涨,差点就要跟风买涨了。现在看到涨价的始作俑者终于受到惩罚,心里自然觉得平衡。
不过回想起来,如果换成在中国还会对三星进行调查么?在反垄断法出台至今还雷声大雨点小的今天,就算消费者了解真相也对“真凶”奈何不得。真不知中国的反垄断法何时开始破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