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B2B交易平台淘宝网的注册网址是www.taobao.com,但“taobao”的网络实名属于一家专营二手机械的中国机械网(www.jx.cn)。两家网站本来毫不相干,最近却在网络实名服务提供商3721为了“taobao”的网络实名争的不可开交。
3721近日给中国机械网所属杭州中机工业信息研究有限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告知中国机械网使用的网络实名“taobao”侵犯了“淘宝网”的权益。几天后3721就停止了中国机械网“taobao”网络实名的使用权。
中国机械网认为在2004年7月已经与3721签定了《网络实名服务合同》,拥有“taobao”网络实名使用权到2009年9月为止。中国机械网始终按规定交纳费用,3721擅自终止服务已经构成违约。中国机械网方面表示自己是在2004年注册系争网络实名,而淘宝网在2005年才注册了商标,因此不可能侵犯在后注册商标的权利。中国机械网已将3721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3721承担违约责任。
林华律师点评:
目前并没有直接以网络实名为调整对象的法律规范,包括《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在内的法律与相关规定都没有把网络实名纳入规范范围。一些业内人士认为这属于现行法律法规滞后的表现。我认为,网络在现代生活中的确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虚拟世界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值得重视。但这并不意味着任何网络现象都必须专门立法进行调整。在讨论如何规范网络实名之前应该了解网络实名的本质。
网络实名服务和CNNIC提供的中文通用网址服务相似,均是网络服务商的提供的资源定位服务。作为一种网络资源搜索和访问技术,网络实名服务是3721公司通过建立网络实名与网络域名的对应关系,在3721服务器收到请求时直接对相应主机上的资源进行访问的一种技术服务。网络实名实质上是一种网络资源定位工具。
由此可见,网络实名是一种资源定位工具,网络实名使用权是实名服务购买者通过与实名服务商订立服务合同取得的合同权利。网络实名的使用权和注册商标权这样的绝对权是不同的。后者需要通过专门立法进行规范和调整,而网络实名主要通过《合同法》进行规范。
另一方面,网络实名作为重要的网络资源定位系统和网络识别符号,常常与商标、商号等商业识别标志系统发生重叠和冲突。比如A拥有一个注册商标, B把该商标注册成自己的网络实名。网络浏览者可能会把A的注册商标作为网络实名搜索A的网站,结果导致浏览者误入B的网站。所以在以《合同法》规范网络实名服务提供者与实名服务购买者法律关系的同时还应该适用《商标法》等其他法律,以保护商标权等权利的所有人的合法利益不受恶意注册网络实名的侵害。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了五种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确切的说中国机械网没有构成任何一种。因为本条规定的侵权行为的对象均是注册商标。而在中国机械网取得“taobao”网络实名使用权早于淘宝网取得相关注册商标权。在先权利损害在后权利不符合逻辑。
但是不违反《商标法》并不等于也不违反其他年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就列举出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发生混淆的行为,以及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的行为属于法律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CNNIC的《通用网址争议解决办法》中规定被投诉的通用网址注册人对通用网址或其主要部分不享有权利或者合法利益,且被投诉的通用网址注册人对通用网址的注册或使用具有恶意属于CNNIC可以注销已经注册的通用网址并将注册通用网址转移给投诉人的情形。《3721注册规范》也规定订申请者不得抢注自己不具备合法权利的名称,3721有权要求申请者提供国家相关管理机构的登记结果等证明材料;如果申请者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材料,3721有权拒绝为申请者提供网络实名服务。应当上述规定所保护的权利不仅指在先的注册商标权,更指《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广泛意义上的在先权。这些规定虽然不直接具有法律和法规的效力,却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淘宝网在2003年就注册网址www.taobao.com,网站迅速在业界产生很高的知名度。中国机械网2004年注册与淘宝网域名相同的实名,的确有搭淘宝网商誉便车的嫌疑。
那么3721作为网络实名服务的提供者,有没有权力裁决网络实名服务购买者的行为是否合法,有没有权利自行中止服务合同呢?我认为,至少从《合同法》角度来看,凡是形式上依法成立的合同均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不得任意毁约。3721中止服务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相对方的解除权。由于3721与中国机械网的合同不属于法定无效的合同,3721解除合同的行为并不当然生效。中国机械网有权请求法院裁判。无论中国机械网有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行为,也无论3721是否有权解除合同,最终裁判权只能属于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