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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真富:淘宝网的假冒之“踵”
 
作者: 来源: 日期:2011-5-16 15:27:54
 

中国网络商业的发展状况已经表明,互联网已经从“网民”时代、“网友”时代,提升到“网商”时代。根据CNNIC27次发布的《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012月,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到1.61亿,使用率提升至35.1%,而且其年增长率位列各类网络应用之道。

 

    淘宝网是中国网络购物的推动者和受益者,所谓“网商时代,全民淘宝”。阿里巴巴总参谋长曾鸣表示,淘宝网2010年交易额已高达4000亿元人民币。IDC报告,截至2009年底,有超过80万人通过在淘宝开店实现了就业。在浙江、江苏、河北等地甚至出现了一批“淘宝村”,几乎家家户户的村民以淘宝开店为生。

   

    但不断缔造的淘宝神话背后,也有商标上的麻烦。最近几年,淘宝逐渐夺得了“中国最大的假货集散地”的桂冠。品牌厂商怨声载道,淘宝网上假货泛滥对其信誉体系和市场销售造了极大的冲击。不过,淘宝网即使卖正品,可能同样不得其欢心,因为这严重扰乱了他们的体格体系,极大削弱了其渠道控制的能力。

 

    针对淘宝售假的批评,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回应说,淘宝不是假货生产者,只是更容易发现假货而已。马云若有所指地表示,“我分不清楚是有人在打击淘宝呢,还是在打击假货?”在他看来,淘宝反而是假货的最大受害者,因为用户买到假货,首先骂的是淘宝而不是卖家。

   

    何况,假冒问题还会削弱淘宝作为中国主流电子商务平台的价值,降低品牌厂商入驻的信心和意愿,并最终导致淘宝平台的边缘化。更重要的是,一些价格不太敏感的消费者基于假货的担心,宁愿放弃淘宝的低价,转而投奔一些更有信用保证的网商,比如京东商城。某种程度上,正是淘宝的假冒困扰,让竞争对手找到了自己的定位和消费群体。

 

    因此,认为淘宝拒绝重视假冒问题似乎难谓公正。2009年底,淘宝宣布投入1亿元打假。20103月,淘宝网联合阿迪达斯、李宁等20多个品牌商发布《网络打假杭州宣言》。淘宝网宣称在2010年共处理侵权商品1400万件,其中与6000余品牌商、权利人联手,直接删除的侵权商品就达571万件。

 

    但是,博客作者贾鹏雷评论说,淘宝的所谓维权平台很大程度上没有发挥出其所宣传的作用。因为假货对淘宝的意义是战略性的,一方面,淘宝上的大量假货能够提供足够便宜的产品而吸引大量买家;另一方面,允许假货销售可以无数小卖家得以生存。这正是淘宝交易量、流量双指标巨大的基础。如此看来,淘宝似乎既要作出姿态打假,又不能赶尽杀绝。

 

    一直以来,品牌厂商在要求淘宝网删除假冒商品链接或提供假冒商品卖家的信息时,总是受到各种各样的刁难,或者认为无足够证据支持存在假冒商品,或者认为假冒商品卖家信息属于隐私需要保护。2010年底,广州芳奈服饰公司对外公布了1045份“淘宝售假店铺公证书”,包含有“假冒产品页面公证”、“在线购买页面公证”、“确认支付页面公证”、“快递单确认公证”、“快递到货公证”等。如此天量的公证,看来就是为了应付淘宝的刁难。

 

    或许是迫于假冒指责过于汹涌的压力,淘宝在打假问题上已经与品牌厂商保持了越来越积极的合作态度。看上去,淘宝也想改变假冒泛滥的现状。2008年推出的淘宝商城更是定位于品牌正品的B2C购物平台,从而与淘宝网C2C便宜、低价的消费印象划清界线。

 

    淘宝商城已经吸引了3万个电器、服装、化妆品、黄金珠宝等行业的品牌。但随着入驻商家越来越多,一些山寨、仿冒产品也开始出现。有的消费者怀着对淘宝商城的信任,却买到了假货,因此无奈地调侃:有证的强盗更可怕。更有人士担心,淘宝商城会不会沦为淘宝网2号?(作者:袁真富博士,上海知识产权研究所副所长)

 

本文系袁真富为《中国知识产权》2011年第2期(总第48期)撰写的专栏文章。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联系作者:shipyuan@126.com,电话:021-6886-5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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