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媒体经常以侵权诉讼为由头,不自觉的借机教训国内企业不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开发,甚至顺应跨国公司的呼声,叫嚷着如何加强甚至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这可能会令人十分反感。因为知识产权不是喊口号出来的,它需要长期的技术积累和巨额的资金投入,对于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而言,不可能举国上下一旦重视知识产权后,中国企业立即就会全面开花,在各个领域都占有大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必须承认,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占有知识产权的相对优势,还将继续保持相当长一段时间。媒体在劝导和鼓励中国企业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同时,也应当肩负起反思知识产权合理性的社会责任,引导民众和政府思考知识产权制度在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的吹捧和挤压下,是否存在知识产权过度保护的情形,从而限制了我国经济的发展,阻碍了民族企业的成长。
注释:
参见孙丽:《华为与思科的商业游戏》,载于孙丽主编:《思科与华为之争》,中国言实出版社2003年3月第1版,第89-105页。
《评论:DVD巨头并不是在保护知识产权?》,http://tech.sina.com.cn/h/n/2002-12-06/1525154469.shtml,2003年10月28日检索。
该会议发言,见http://www.ftc.gov/opp/intellect/barrrobert.doc,2003年10月30日检索。
参见英国知识产权委员会2002年12月发布的报告《整合知识产权与发展政策》,http://www.iprcommission.org/text/documents/final_report.htm,2003年10月28日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