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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刑法保护的体系思考
 
作者: 来源: 日期:2006-2-20 14:35:13
 

 

商业秘密的价值评估对法官正确裁判起到关键作用。同时恰当的量刑对权利人和被告人的正当权益影响重大。每个人都应当为自己行为导致的不利后果负责,但每个人都不应当为超出自己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即使是侵权人的正当利益也应得到尊重,不应当承担过高的责任。但商业秘密的评估历来却是一个难点,连会计界也没有公认的准则,而采纳不同的计算方式必然导致不同的计算结果。更何况商业秘密价值究竟有多少,或者说有没有价值,甚至是不是构成商业秘密的问题即使对专业的知识产权法官都很棘手。让不韵此道的刑事法庭来解决如此专业的问题,必然在裁判中掺加许多任意性的因素,不得不说难以让人放心。希望两高在今后能够明确知识产权刑事诉讼的受理和审判过程中由确定的,至少省级以上权威评估机构独立认定涉案商业秘密的价值。毕竟这决定了对当事人的行为性质的认定和承担责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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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详:《知识产权犯罪研究》《知识产权文丛.卷八》 北京: 中国方正出版社 2003年

第358页

[2] 蒋志培:《关于假冒专利罪的答复》http://www.chinaiprlaw.com/wtjd/wtjd119.htm  2004年10月1日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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