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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版权局有关负责人首次表态:钱柜侵犯了唱片公司著作权 |
| 作者: 来源: 日期:2004-3-27 9:47:03 |
昨日,上海市版权局版权处处长武幼章公开表示,在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受理的新力唱 片(香港)有限公司诉钱柜案中,钱柜方应当构成侵权。这是上海市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人首次就尚在法院审理中的钱柜一案作出明确表态。3月1日开始,上海有800多家卡拉OK厅 收到国际唱片业协会发来律师函,要求停止使用环球唱片公司制作的MTV并索赔;上周三, 上海市文化娱乐业协会召集多家卡拉OK公司代表公开对MTV收费一事表示抗议。 昨天下午,在上海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法律研究会召开的专门研讨会上,武幼章作上述 表态。同时,他表示这个观点仅是他个人观点。 在钱柜案中,被告钱柜方的反驳理由是:MTV应属著作权法中的录音录像制品,而非作 品。据此,制作MTV的唱片公司不享有放映权,卡拉OK公司购买正版MTV即可放映,不必再付 费。对此,武幼章的看法是:“MTV肯定属于著作权法中的‘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 作品’,既然是作品,那么根据著作权法规定,权利人享有放映权,唱片公司作为权利人完 全有权向放映者收费。” “我知道现在卡拉OK厅经营者情绪相当激烈,我此番表态可能会引起‘围攻’”。但武 幼章相信自己是站在法律的立场上说出了实话。他说,2001年8月3日,上海市版权局支持上 海市文化娱乐业协会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签订《音乐作品著作权使用费代收协议》,上海 市所有卡拉OK经营者都开始向音著协付费后,他就曾遭到许多经营者的“围攻”。但经过两 年多时间,现在经营者在这一问题上已经基本达成一致,普遍认识到向音乐作品权利人付费 是必要的。他相信,今后,经营者也会认识到向MTV的制片人付费也是必要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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