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10日,游闽键律师应邀参加上海人民广播电台990“法眼看天下”节目,与著名知识产权专家陶鑫良教授一起同知名节目主持人钟书就“浏阳河歌词的著作权问题”及“全国首例教案官司”进行了讨论。
在音像制品上《浏阳河》往往被注明为传统民歌,其实它的词作者是徐叔华。著作权法颁布以后,徐叔华便走上了依法维权,为自己作为词作者而正名的道路。他奔波于侵权地和长沙之间,虽然每场官司都胜诉了,但往往是“赢了官司赔了钱”。每次徐叔华获得的赔偿不过百千元,最多的也不过两万元,但诉讼过程中的交通费、律师费、鉴定费远远不止这些。
游闽键律师对徐叔华积极维权的行为表示赞赏,但建议其注意维权方法。首先从诉讼成本的角度考虑,可以在被告所在地聘请律师,这样交通费方面的成本就会是大大降低;其次从诉讼结构的角度考虑,在诉讼请求中可以要求由对方承担律师费及鉴定费等制止侵权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 节目中谈及的另一个案件是“全国首例教案官司”。
重庆某老师将自己所在的小学推上被告席,认为校方擅自将自己的44本教案处理掉的行为侵犯了教师的合法权益,要求原告返还教案并赔偿损失。 游律师认为,这个案件反映了中国法制正逐步完善,人们的观念已经开始从义务本位向权利本位转变,法律已经变成了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的武器。其次教育系统中的行政本位受到了动摇,给教育管理提出了新的问题。利益平衡是现代社会的基本趋势,学校既要维护群体的利益,又要尊重和维护师生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