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18日上午,上海浦东青年律师联合会邀请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主席、著名海商法专家杨良宜教授(Philip L. Y. Yang)在上海浦东主讲“国际商事仲裁实务”讲座。共有300多位律师和法律界人士慕名而来。游闽键律师作为律青联常委积极推动并参与策划了讲座。
杨良宜教授在本次讲座中重点介绍了国际仲裁实务,特别是英国仲裁的历史及发展趋势。期间他不仅就仲裁程序中的实务操作等具体问题与参会者进行了深刻的交流,而且从现实的角度对选择随意仲裁还是机构仲裁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在选择仲裁机构方面,杨教授认为:除考虑机构擅长的业务范围外,还要了解仲裁机构所在国的国内法的相关规定。如法院是否有权撤销仲裁裁决?如果有权,在何种情况下能够行使这种权力?
在选择仲裁员方面,杨教授认为:要根据不同案件的性质进行选择,一般情况下,如果案件主要的争议是在技术方面,法律关系及事实比较明确,那选择技术类的仲裁员比较合适,反之,选择法律类的仲裁员更好。
最后,杨教授从节约时间和成本及保密强的角度,并结合现实国际经济的趋势,特别强调了选择随意仲裁的优势。他认为随意仲裁的方法值得大陆借鉴。
据悉,杨良宜教授已经接受了游闽键律师的邀请,不久还将为浦东律师讲解英美证据法。本站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