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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成功代理《浦东老镜头》著作权侵权纠纷案
 
作者: 来源: 日期:2005-5-20 9:44:25
 

协力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事务中心游闽键和马远超两位沪上知名知识产权律师代理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镇文广服务中心诉上海画报出版社、上海外文图书公司和上海外文书店侵犯原告《浦东老镜头》作品著作权纠纷案今天下午在浦东新区法院一审宣判。

法院经过对双方提交证据的深入审查和对法庭辩论的全面分析,认定被告上海画报出版社未经许可擅自出版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浦东老镜头》,侵犯了原告的复制、发行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被告上海外文书店和上海外文图书公司均从被告上海画报出版社合法取得,除停止销售、销毁侵权图书外,不再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法院根据《民法通则》、《著作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判决被告上海画报出版社停止发行并立即销毁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浦东老镜头》;在判决生效10日内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万元。

为了严惩上海画报出版社身为合法出版商,却从事非法盗版,严重侵害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法院在判决被告向原告承担上述民事责任之后,另行判下民事制裁决定书,对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销售合同约定范围外的剩余图书,并再次印刷、出版发行的严重侵权行为判罚7万元。据悉这是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首次对侵权者适用民事制裁,也是上海法院首次对涉及著作权侵权所作的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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