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遏制奥运赛事的盗播行为,12日国家版权局等部门启动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今后,个人录制奥运比赛实况后擅自上传,或者视频网站盗播奥运赛事,都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处罚。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许超介绍,无论是个人还是网站,如果在录制比赛实况后上传到网络,无论是营利目的还是非营利目的,只要影响到版权权利人的利益,都属于侵权,届时将面临最高10万元的处罚。
据悉,该专项行动将持续到今年10月中旬,在此期间我国将对非法转播奥运赛事和视频类网站的侵权行为等进行重点整治。 除重点打击赛事盗播处罚专项行动之外,专项行动还将加大对网站的主动监管,对大型网站及专门从事传播音乐、电影、软件、图书、游戏等内容的网站加大监管力度,对其传播的内容是否取得授权进行检查,规范其网络使用作品的行为。
许超表示,此次专项行动非常欢迎版权权利人和社会公众通过国家版权局网站举报平台、12390反盗版举报电话等途径参与和配合,版权部门将对举报查实者予以一定的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