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学习机与教材著作权人之间的侵权纠纷不断。因生产多种型号和种类学习机而为广大学生和家长所熟悉的“诺亚舟”,近期也因非法提供其不具有著作权的教材下载深陷侵权风波。继河北教育出版社、中文在线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先后以侵犯著作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诺亚舟告上法庭后,仁爱英语教材的著作权人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又以侵权为由将其推上被告席。
据悉,仁爱教育与诺亚舟之间的侵权纠纷日前已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落判,诺亚舟侵权成立,被判赔偿15万元。
据了解,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从2002年6月,经教育部基础教育教材审定工作办公室审核立项,开始编写九年义务教育7至9年级英语实验教材,2004年6月起,经审核通过在全国发行。而诺亚舟学习机的生产厂家创新诺亚舟(深圳)有限公司生产,却也从2004年开始,在未经仁爱教育研究所允许的情况下,将仁爱版的英语教材上传到其企业网站(http://www.noahedu.com)上,并向购买其产品的用户提供下载服务,从中营利。
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认为,创新诺亚舟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对自己著作权的侵害,要求创新诺亚舟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公开道歉,同时赔偿其经济损失50万元。
对于仁爱教育研究所的侵权指责,创新诺亚舟公司始终难以提供有力的反驳意见,其为自己辩解的理由主要包括拒绝承认仁爱教育研究所是仁爱版英语教材的著作权人,拒绝承认侵权网站http://www.noahedu.com为其公司网站等。而这些理由均未得到法庭的支持。
一审法院经过认真调查审理之后,认定仁爱教育研究所是仁爱英语教材的著作权人,未经其许可他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此作品,而创新诺亚舟公司则通过网站向购买学习机的用户提供仁爱教材的下载服务,实现其学习机的实际使用功能并从中营利,其行为已经构成侵权。据此,判决创新诺亚舟公司赔偿仁爱教育研究所15万元。
对此判决结果,诺亚舟公司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于日前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