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海尔公司制造销售的“爱国者系列解码芯片”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拥有“爱国者”商标的北京华旗资讯科技公司,起诉海尔集成电路设计公司,并提出3400万元的高额索赔。
原告华旗资讯诉称,公司在1998年注册了“爱国者”商标,用于计算机周边设备,目前“爱国者”已是高科技领域的知名品牌,并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2006年以来,华旗资讯发现海尔电路侵权,3次向海尔集团发出律师函,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对方并未重视。从2006年5月华旗资讯发现海尔使用“爱国者”中文标识至2008年7月他们向海淀法院提起诉讼期间,按照海尔电路公布的芯片销售量及华旗资讯估算,海尔电路芯片销量达3400万片。华旗资讯按照每片1元进行索赔,共计索赔3400万元。
庭审中,双方从知名商标资格、侵权事实认定以及赔偿数额计算展开激烈辩论。
被告海尔集成电路则表示,海尔电路产品属于电视机机顶盒配件,和华旗资讯的产品不属于相同或相似产品,因此不存在侵权可能。海尔电路在宣传中使用的“爱国者”字样属于对其商标“HiPatriot”的中文翻译,而且一直和“海尔”连缀使用,不应构成侵权。
此外,海尔还提出,爱国者商标并不具独创性,且没有特殊意义,是使用频率相当高的普通词汇,使用在“海尔爱国者”中只是其常用词汇的意思,即“爱国的人”。
据悉,庭后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具体内容尚需协调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