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拥有6200余万用户的全球最大的游戏对战平台——上海浩方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突遭神州奥美网络有限公司提起侵权诉讼并被索赔1.2亿元人民币。消息一经报道立刻在全国网游业和法律界掀起轩然大波。利用虚拟局域网技术提供网络游戏对战平台,是当下众多企业竞相进入的网游市场,浩方作为全球最大游戏对战平台,一旦被认定侵权,整个网络对战产业即将面临被洗牌的命运。
浩方在线公司对这起侵权大案表示极大关注,几经权衡,终于确定邀请知名知识产权律师游闽键代理该案。就在游闽键和协力所林华律师正在为代理浩方在线公司全力以赴之时,神州奥美又以盛大网络与浩方在线在全国合办的一场网络对战比赛另行提起了一项著作权侵权诉讼,一时间网游业内山雨欲来风满楼,人人都在关注这两起案件的判决。
来者不善的神州奥美为提起诉讼进行了长期准备,代理被告的游闽键律师与林华律师在大战面前沉着冷静,迅速确定正确的诉讼策略,在缜密分析案情证据的基础上和原告展开针锋相对的拉据战。几次庭审中,协力所两位律师围绕诉讼的主体资格、原告举证的真实性、对战平台行合法性以及索赔数额等各个方面猛烈攻击原告致命弱点,将原告诉讼请求逐一攻破。
鉴于案件的复杂性和重要性,法院两次延长案件审理期限。经过多次证据交换和公开庭审,法庭最终采纳被告律师的观点并裁定原告神州奥美的起诉主体不适格,其主张的诉讼请求缺乏足够的事实及法律证据,驳回神州奥美就浩方对战平台和网络对战比赛分别提起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