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经对方许可,在线播放上海步升大风公司制作的音乐专辑,近日,北京酷客艺能公司被一审判赔上海步升大风人民币4万元。
据悉,步升大风公司在去年制作发行了4张音乐专辑,包括胡彦斌的《音乐密码》等。今年2月初,该公司在酷客音乐网上发现,公司的4张专辑在网站上全部有在线播放,提供的歌曲共35首,而且是整首歌播放。步升大风遂按照每首歌6000元的计算标准,向酷客艺能提出侵权诉讼,索赔21万元。
被告酷客艺能则辨称其提供涉案音乐制品的在线试听行为并不违法。首先,由于网民不能自行选定特定的时间、地点获得音乐制品,故酷客艺能并未侵犯原告作为录音制作者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其次,酷客艺能的在线试听服务是遵照公序良俗的原则进行的,符合音乐行业惯例,并无过错。被告同时认为,设计“新碟快报”等在线试听栏目,是在宣传原告的录音制品,有利于促进原告音乐制品的销售。被告没有就涉案音乐制品进行任何盈利性收益。
法院经庭审认为,被告未经原告步升大风许可,在酷客网的服务器上传涉案歌曲,并通过该网站向公众无偿播放,侵犯了原告作为录音制作者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制品并获得报酬的财产权利。而鉴于我国《著作权法》并没有规定录音制作者的署名权,对原告提出的侵犯录音制作者署名权的主张,法院未予支持。经综合考虑,最后法院裁定酷客艺能公司赔偿上海步升大风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