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6月12日会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2006年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保护外国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十大典型案例的处理结果,再次凸显中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决态度。
发布会上公布的2006年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保护外国企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这十个典型案例,分别是: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闸北分局保护“ADIDAS”注册商标专用权案,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保护“ALFLOW”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荔湾分局保护“BOSS”注册商标专用权案,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渝中区分局保护“MONTAGUT”、“PLAYBOY”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郑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保护“SPALDING”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保护“世界经理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越秀分局保护OLDNO7BRAND”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保护第141103号鳄鱼图形注册商标专用权案,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慈溪分局保护“KG”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以及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瓯海分局保护“YVESSAINTLAURENT”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相关责任公司和责任人均予以了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标有侵权商标的商品或杂志并处以罚款。据悉,没收的侵权商品超过18万个,杂志400多册。案件罚款总额273万余元,其中单例案件最高罚款金额达人民币93万余元。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表示,商标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方面,中国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中国特色“双轨制”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商标保护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而工商部门也一直非常重视这个问题。例如关闭上海的襄阳路市场,工商部门在北京的秀水市场发现假货后也采取了很多措施,同经营者签订了协议,经营者要对市场里发现的所有假冒伪劣产品负责等。
对于商标权人如何投诉侵权行为的问题上,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表示,目前在中国投诉方式有不一。如果在商标权方面遇到问题,第一可以找地方工商,第二可以拨打12315。
据介绍,中国在保护商标专用权方面实行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两条途径、协调运作”的“双轨制”。对于商标侵权案件,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请求处理。目前中国查处的商标案件中,80%至90%是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动查处的,中国商标行政保护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