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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起“网友评论著作权”案判决
 
作者:田野 来源:北京青年报 日期:2007-5-9 22:14:25
 

日前,11条网友评论在大众点评网和搜狐网之间引起的国内首起网友评论著作权争夺,终于尘埃落定。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搜狐败诉,要求其立即停止在其吃喝频道上使用包括田源鸡火锅富茂登在内的11家餐馆的简介,向大众点评网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据悉,大众点评网是目前国内最大的餐饮美食网站,该网站的餐馆信息是由200多万注册网民提供的,包括餐厅的名称、地址、口味、环境、人均消费、推荐菜品等等,并且允许网友对其上所有餐馆进行自由点评和评分。由于该网站发现搜狐网吃喝频道引用了其2006版《北京餐馆指南》和《上海餐馆指南》中的大量餐馆评价,随后将搜狐告上法庭。

 

  在审理该案期间,搜狐网坚称其引用的11家餐厅简介不是大众点评网原创,该网无权独立主张版权。另外,简介中很多如小了点肉质很好很独特不贵等内容都属于日常用语,根本不应有版权。对此法院认为,搜狐网引用的多家餐馆评价尽管简单,但也具有独创性,享有著作权;而《北京餐馆指南》、《上海餐馆指南》二书之版权页均注明大众点评网主编,该网对其中内容完全享受版权。

 

  对于此次诉讼,大众点评网评董事、资深副总裁龙伟表示:“网友的网上评论同样属于独创作品,也有版权,法院支持大众点评网与原作者共同享有版权。由此,网友评价将名正言顺地成为该网独有的内容资源向网民提供服务,决不允许肆意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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