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市工商局向178件被认定为第十一批“上海市著名商标”企业、“上海优秀服务商标”企业授牌。其中,“复旦”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成为沪上高校第一个在教育服务类的著名商标。
“复旦”商标图形由两部分组成,上方为复旦大学的校徽,下方则为毛泽东题写的“复旦”二字,使用商品或服务项目为学校(教育),商标注册人为复旦大学。
复旦大学表示,当下一些社会办学机构假借复旦名义从事教学活动,非法使用“复旦”名称和标识,严重损害了复旦大学的社会声誉和公众形象。出于保护品牌资源的原因,学校把“复旦”申请为上海市著名商标,以保证未来有执法权的政府机构出面保护。校方同时强调,“复旦”成为上海市著名商标后,将不会用于商业开发。
商标一旦被认定为“著名”、“驰名”,其所受的知识产权保护即可跨越类别,对于防止很多商业抢注以及产业延伸所产生的后遗症将具有积极意义。早在1998年,复旦即开始对校名、校徽图形和校训的提起商标申请。鉴于上海市著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仅限于华东六省一市,复旦大学表示将尽快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驰名商标,以便“复旦”的品牌资源得到更为全面广泛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