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0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出版界广泛关注的《话说中国》丛书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延边大学出版社和乐购超市均被判侵权。
上海文艺出版总社出版的16卷本《话说中国》是一套大型历史文化百科全书,2003年出版后广受好评,曾一度位于畅销书之列。而延边大学出版社出版了一套以《话说中国》为名的4卷本历史文化丛书。2006年7月,乐购超市购进100套延边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话说中国》后对外特价销售,而在进货发票上记载货物名称为“手工宣纸《历代草书神品》”。为此,上海文艺出版总社以4卷本《话说中国》侵犯了其名称、包装、装潢权为由,将延边大学出版社和销售商上海康育乐购超市告上了法庭。
上海文艺出版总社认为,其出版的《话说中国》丛书是目前国内出版界罕见的大型历史文化百科全书。而延边大学出版社对丛书刻意模仿,采用了相同的书名及相似的装帧设计,足以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和误认,其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而乐购超市对侵权图书不予抵制,更采用低价促销方式推销,也属不正当竞争。
延边大学出版社认为,上海文艺出版总社出版的《话说中国》其名称、包装、装潢不具有特有性,自己对原告出版的《话说中国》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抄袭和模仿。而乐购超市则辩称,原告出版的16卷本《话说中国》并非知名商品,延边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同名图书未仿冒原告之名称及包装。作为销售商,乐购超市没有侵权的主观过错。
法院认为,上海文艺出版社总社的所出版的《话说中国》丛书其编辑理念和手法具有创新性,多次荣获相关图书奖项。其总印数达170余万册,可以认定该套丛书为知名商品。虽然“话说中国”作为通用词组,不具有独创性,不能作为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获得保护,但是延边大学出版社出版的4卷本图书与16卷本图书体例及书名完全相同,包装、装潢极其近似,足以使一般消费者对两者产生混淆,或误认为两者之间具有特定的联系。因此,延边大学出版社的行为构成了对上海文艺出版总社的不正当竞争。乐购超市作为具有图书销售资质的大型超市,在延边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话说中国》进价明显低于同类图书正常进价的情况下,未审查发行商低价销售的事由,没有尽到审查出版合法性的义务,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综上,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延边大学出版社立即停止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乐购超市和延边大学出版社分别赔偿上海文艺出版总社经济损失5500元和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