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传媒业巨头Viacom公司与娱乐视频网站YouTube之间的版权纠纷近日升级,本月13日,Viacom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YouTube及新近收购YouTube于旗下的Google公司诉诸法院。
Viacom公司在起诉书中称,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大约有16万个Viacom制作的视频片段被上载到YouTube网站上,点击率超过15亿次。Viacom认为,YouTube盗用Viacom公司的节目,已构成对其版权的侵犯,故要求法院下令终止YouTube的侵权活动,并索赔10亿美元。
近年来,YouTube因著作权纠纷与传媒集团接连发生摩擦。而拥有CBS、MTV、Nickelodeon、VHI、BET、派拉蒙、TNN、CMT等知名公司的Viacom公司,历来是广播电视、户外广告和在线领域的第一大广告平台,热衷网络的年轻人也在观众群中占相当比例。若因YouTube视频共享导致这个观众层的流失,影响节目收视率,势将威胁到Viacom的广告收入。
据悉,本案的一大焦点将集中在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中的第512款。这个曾Napster侵权案中被屡次援引的条款,可能将成为YouTube及Google须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
根据DMCA的第512条款,只要没有对侵权活动视而不见,或在得到通知后删除了侵权内容,托管公司就无须为用户的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今年2月Viacom曾以侵权为名要求YouTube删除10万条上传内容,YouTube闻讯后表示将于接到投诉的第一时间删除相关内容。同时,YouTube还禁止用户上传长度超过10分钟的非授权视频内容。
而在13日的起诉书中,Viacom则称YouTube未能部署合理措施以大幅减少或消除用户的侵权活动,并指责YouTub以此获得大量广告收入,直接从这些侵权活动中受益。
Google认为,《千年数字版权法案》向托管公司提供了开展业务所需要的“避风港”。而YouTube的业务也完全在《千年数字版权法案》所允许的范围内,其视频共享站点以及其它服务并未触犯现有版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