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名品牌“梦特娇”和拥有中国驰名商标“AB”的江苏AB集团最近因“AB”两字闹上法庭。日前,上海市二中院对这起商标侵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广诺公司生产、富纳公司被判令立即停止生产、销售含有“AB”字母的羊毛内衣并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人民币。
原告诉称,由广诺公司生产、富纳公司代理销售的“梦特娇”羊毛内衣合格证吊牌上使用了“男装超柔AB羊毛内衣”商品名称,其“AB”字母与自己的两款“AB”注册商标相类似。为此,AB公司以商标侵权为由将广诺公司和富纳公司告上法庭。
两被告辩称,其之所以在“男装超柔AB羊毛内衣”上标有“AB”字母,是为表明内衣生产中使用了一种名为“AB纱”的原料。 “AB”虽为驰名商标,但“梦特娇”是世界顶级品牌,其影响力高于原告品牌,没有必要刻意仿冒原告商标,无侵犯原告商标权的故意。因此两被告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生产销售的内衣吊牌上包含的“AB”字样与原告在内衣商品上使用的两注册商标及驰名商标的主要识记和诵读部分相同。确实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和误认。因而认定两被告的行为不仅构成对原告两款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同时侵害了原告的驰名商标,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