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制精美图案的IP电话卡可以吸引更多的购买者。联通公司近日因为在IP电话卡上使用一组《红楼梦》人物画被卷进了著作权侵权纠纷。
画家赵某近日一纸诉状将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和下属广西分公司告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未经许可将原告的《红楼梦》人物画印制在IP电话卡版面上。赵某诉称,自己从1993年开始历时八年绘制了《红楼梦》人物画。该画得到同行和《红》学研究会专家的高度评价。2001年由《红》学研究会名誉主席周汝昌与赵某合著的《清装红楼梦人物诗画集》出版发行,使赵某作品广为人知。
2005年7月,赵某发现在市场上流通有大量版面使用其作品的电话卡。其中联通公司及广西分公司制作、在南宁地区销售的“金陵十二钗”南宁通IP电话卡使用其作品达12副。该电话卡一套12枚,面值480元,每枚版面所用人物画均为赵某创作的作品,其后,赵某多次与对方交涉而没有结果。
赵某认为:自己花费近十年时间创作的《红楼梦》人物画,是该作品的合法著作权人。联通公司及广西分公司未经原告许可,私自大量使用原告的作品谋利,显然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联通公司及广西分公司停止使用侵权作品,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680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0元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