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8848网站诉百度以DDOS黑客攻击实施不正当竞争案。法院以8848网站现有证据不具有特定性、排他性、唯一性,不能证明被告实施了涉案攻击行为为由,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这起轰动一时的黑客攻击案不仅原、被告都是全国著名的网络公司,而且侵权手段完全依赖网络技术,产生的社会影响巨大。不少业内人士称本案为全国首例网络攻击案,法院的判决也受到互联网行业广泛关注。
根据原告提交法院的诉状,2005年1月,北京珠穆朗玛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旗下国内知名电子商务网站8848遭到被怀疑来自百度搜索联盟网站以分布式拒绝服务攻击(DDOS攻击)的黑客手段进行的集中攻击。8848服务器在突如其来的巨大访问量冲击下陷入瘫痪长达26小时,并导致8848网上商城正常运营全部中止。8848认定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是幕后操作者,遂将百度告上法庭,索赔1500万元。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法院确认的证据可以认定,2005年1月21日大约18时22分时,在原告的服务器中曾经出现过来自百度联盟网站,而并非直接来自百度网讯公司大量的非正常访问的情形。因此案件争议的焦点是原告的证据能否证明被告实施了涉案的攻击行为。
经法院主持,在双方当事人共同参与的情况下,对涉案的有关事实进行了网络在线勘验,被告采用模拟插件模拟涉案攻击行为以证明百度搜索框的源代码系html格式文件与联盟网站之间明码传输,在传输过程中可以被他人修改源代码。原告现有的证据既不能证明被告实施了涉案的攻击行为,也不能排除他人截留、修改百度搜索框源代码的可能性,因此涉案攻击行为的主体不具有特定性、排他性、唯一性。
也许对法院的判决结果有所预期,8848网站在宣判时无人到庭。信心十足的百度也只排一名代理人到庭领取判决。据旁听宣判的百度员工表示,被告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