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落在上海最繁华商圈南京西路的谭氏官府菜以奇高的菜价被称为“上海第一贵”的饭店。近日经营这家“谭氏官府菜”的上海谭氏官府菜餐饮发展有限公司南京西路分公司和上海谭氏官府菜餐饮发展有限公司被旗下拥有“谭火锅”品牌的四川德阳谭氏餐饮连锁有限公司以侵犯“谭氏”商标权为由告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周二中院公开审理本案。
原告四川谭氏餐饮公司声称,去年以来两被告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原告的注册商标经营餐饮业,并在名片、定餐卡及有关宣传信息上使用了“谭氏官府菜”的字样,侵犯了原告合法权益。考虑到“谭氏官府菜”的收费标准、经营时间和规模,谭氏餐饮公司提出了80万元索赔请求,其中包括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商标许可使用费。
本案被告却表示自己根本没有侵权。被告认为:原告拥有的“谭氏”商标由两部分组成,上部为经艺术加工的“TAN”字母,占了90%以上的版面位置,下部分为汉字“谭氏”,作为一个组合图文的商标,“谭氏”的显著性非常弱;被告是“谭氏官府菜”,五个字作为一个整体,不具有近似性,并不会使公众产生混淆。其次,两家虽然同是餐饮服务类的,但其强调经营的是“官府菜”,这一点从菜谱、规格、店堂布置、内涵等方面都能得到证明,而四川谭氏餐饮公司及其加盟店的布置、菜色是毫无官府特色。
被告新闻发言人称,“谭氏官府菜”与“谭火锅”是相互独立的餐饮模式,商标侵权无从谈起。“谭火锅”打这一官司无非是想借此炒作,从而扩大其在上海的市场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