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水晶石信息技术公司是国内从事三维效果图,建筑效果图设计制作的著名公司,但是近些年该公司发现许多房产公司在售楼广告、宣传资料中未经水晶石公司许可大量使用了该公司的效果图和三维设计图,水晶石公司认为房产公司的行为即欺骗了消费者,也侵犯了公司的著作权,经研究在众多的侵权人中选择了上海卢湾区一家房产经营公司为被告,并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游律师接案后首先对侵权情况进行了调查,为了固定证据同时委托上海市公证处对证据进行公证。
争议焦点:
1. 原告对三维效果图是否享有著作权;2. 赔偿数额是否只限于被告委托设计广告的费用;
判决结果:
1. 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2. 判决被告在《上海楼市周刊》上赔礼道歉;3. 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律师费、公证费、共计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