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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版《傅雷家书》被判侵权 出版社需赔偿50余万元
 
作者: 来源: 日期:2009-12-4 13:33:22
 

近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翻译家傅雷之子状告延边人民出版社侵权案做出一审判决,判定延边人民出版社出版的《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傅雷家书》侵权成立,著作权继承人傅敏获赔近60万元。

延边人民出版社从2000年以来,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出版多个版本,多次印刷《语文新课标必读丛书·傅雷家书》,已构成侵权。而本书销售方南京书城在明知本书侵权的情况下,仍然继续销售本书及其他侵权版本。法院判决延边人民出版社赔偿傅雷儿子傅敏经济损失50万元,南京书城赔偿傅敏损失55000万元。此外,延边人民出版社、南京书城还必须在《中国图书商报》、《扬子晚报》上刊登经法院审核过的致歉声明。

  《傅雷家书》的作者傅雷是我国著名翻译家和文艺评论家,1966年去世。他的法定继承人是长子傅聪和次子傅敏。199011,傅敏、傅聪签订《备忘录》约定,傅雷所有著作的大陆地区版权归傅敏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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