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Mac克隆机”厂商Psystar与苹果近日向美国北加州联邦地方法院提交了一份联合声明,称已就双方的法律诉讼达成了和解协议,Psystar同意向苹果支付约270万美元的赔偿金。
Psystar在单独提交给法院的一份文件中称,此次同苹果达成的只是部分和解协议,且双方同意,只有在法院对该诉讼所涉及其他事务作出最终判决后,Psystar才会执行和解协议的相应规定。
Psystar总部位于美国佛罗里达州迈阿密市。2008年4月,Psystar推出了预装苹果Leopard OS X操作系统的低价个人电脑。去年7月,苹果在美国北加州联邦地方法院正式对Psystar提起法律诉讼,称后者推出的“Mac克隆机”侵犯了苹果版权和商标权。
去年8月,Psystar对苹果提起反诉,称苹果把Mac机硬件和Mac OS X实行捆绑销售,此举涉嫌不公平市场竞争,并违反美国反垄断法相应条款。苹果去年9月份表示,要求法院认定Psystar的这项反诉无效。上月期间,这起诉讼的主审法官威廉.阿尔萨普(William Alsup)作出裁决,Psystar侵犯苹果版权的事实成立,并驳回Psystar对苹果的反诉。
根据Psystar、苹果向法院联合提交的文件,Psystar同意向苹果支付267.5万美元赔偿金,其中约134万美元涉及Psystar侵犯版权、违反合同、违反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案》等,另外约134万美元涉及其他赔偿和律师费用。作为交换条件,苹果将不再指控Psystar侵犯版权和商标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