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伦敦高等法院近日裁定,驳回戴姆勒-奔驰公司有关中国国内工程机械企业三一集团(下称“三一”)持有的三一商标侵权其三叉星商标的诉讼。自此,三一与奔驰的商标之战取得了实质性的胜利。
2006年,三一将商标注册的申请递到了英国。三一注册的商标,主要有纯文字“SANY”、图形标识、文字加图形标识三种形式。在英国,三一将公司的图形标识和文字“SANY”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申请的范围是将该商标用于与工程机械密切相关的第7类和第12类产品上。
拥有“三叉星”奔驰商标的戴姆勒公司现身,对三一商标的注册表示反对,要求对该商标进行异议审查。在异议审查程序未结束时,戴姆勒又以三一商标侵犯其注册商标权为由,一纸诉状将三一推向了英国伦敦高等法院的被告席。戴姆勒方面的指控主要有“三一图形商标与奔驰的‘三叉星’近似,混淆消费者;三一图形商标存在侵权和仿冒嫌疑;三一商标借助奔驰品牌的优势发展,占据‘不公平优势’”。
这并非双方第一次在商标使用上的第一次较量。在三一成立之初,戴姆勒公司就曾经在中国法院起诉过三一商标使用侵权,最终以和解告终。2005年底和2006年,三一在中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启动了大规模的商标申请计划,混合采用了马德里注册体系和单一国家注册体系。
英国伦敦高等法院判决书公布判决结果,认为三一在英国市场使用标识的“意图”,只是因为这一标识是三一在很久以前已经创立并且被该公司一直使用的商标,最终驳回戴姆勒的侵权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