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装修公司假冒“龙牌”的轻钢龙骨和纸面石膏板,并将其用于金地花园的室内装修,被北新集团告上法庭。近日,法院判决该装修公司侵犯商标权,北新集团获赔32400元。
2007年6月,市工商局东城分局在检查中发现,北京金龙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给金地花园北区部分室内装修中购进并使用了假冒“龙牌”商标的轻钢龙骨2160根和纸面石膏板89张,工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这批假冒建材并罚款4万元。因认为商标权受到侵犯,“龙牌”商标的商标权人——北新集团起诉并索赔50万元。
由于金龙腾公司无法证明自己使用的建材有审核程序,也无法提供这批建材的进货来源,法院近日判决该公司应承担法律责任,北新集团最终获赔3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