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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认定驰名商标应提交那些材料?
 
作者: 来源: 日期:2006-2-20 13:45:06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认定驰名商标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 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

   (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

   (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在评审过程中所有能够证明商标驰名的事实与资料都可以作为证据。也就是说证据的范围远远超过上述5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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