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发明申请量、授权量,是区域创新最核心、直观的衡量标准,两项数字一直领跑西部城市的成都,通过专利资助资金引导,启动成都专利创新结构由“量”向“质”的提升跨越行动。昨日(7日,下同),记者从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获悉,紧随《成都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鼓励自主创新,优化专利结构、提高专利质量,《成都市专利资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出炉。与以往更多关注专利申请总量不同,此次实施的《纲要》,通过政府专利资助引导,发出一个信号:在专利发明申请量、授权量总量“领跑”的同时,我市将更多地对“含金量”高的专利予以更多资助,同时,从专利申请最前端发明资助,到扶持有竞争力专利产业化,我市科技、知识产权政府扶持及服务,正在全速完善、推进。
昨日,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择优资助、部分资助、重点资助、不重复资助”的原则,此次《办法》的出炉,意味着我市专利创新结构调整正式启动,由此,成都专利资助驶入从“量”向“质”跨越提速快车道。
提升专利申请“含金量”
调低外观资助 以是否职务发明分类
记者了解到,2005年到2009年,我市专利申请量从7241件增长到26130件,增长3.6倍,专利授权量从3079件增长到16349件,增长5.3倍,2007年起连续三年,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在全国15个副省级城市中保持第二,四年来,我市累计发放资助资金3175.55万元,对降低权利人的申请成本、激发引导全市发明创造热情,提高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涌现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先后有6项专利技术获得国家级专利奖、技术发明奖,共计有125家企业成为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和优势培育企业。
“我市2005年出台的专利资助管理办法,对专利申请、授权量提升起到了非常重要的鼓励、引导作用,但创新必须是与时俱进的,在专利申请、授权量已经领跑西部时,我们必须提前思考,如何提升这些知识‘富矿’的含金量。”昨日,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分析,在专利申请、授权量迅速提升的背景下,我市必须提前思考专利创新结构的问题,通过政府引导,提升专利“含金量”,这样一来,专利转化才能真正形成产能,从而让成都专利结构构成向发达城市靠近,不仅是“量”上占据绝对优势,“质”的优势才能更为合理的体现。
“创新是一种城市氛围,需要企业、市民共同参与,我市对专利发明的引导支持,同样包含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两大领域,但不容忽视的是,以市场为导向进行目的明确的企业职务发明,其创新要素要普遍高于非职务发明,由此,政府专利资助也拉开了一定的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资助标准。”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办法》在保持原有发明专利的资助标准基础上,调低了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资助标准,同时分别按照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进行分类资助,启动专利创新结构由“量”向“质”提升跨越行动,从而真正提升成都专利创新“含金量”。
例如,对于在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获得授权的专利,此次出炉的《办法》将以往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一刀切”的1000元、500元,调整到实用新型发明职务专利、实用新型发明非职务专利分别资助700元、500元,与外观设计职务专利、外观设计非职务专利400元、300元的资助标准。而在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资助“缩水”的同时,我市对创新技术“含金量”高的职务发明专利每件5000元、非职务发明专利每件3000元的资助标准不会改变。
增加涉外专利申请资助
涉外授权发明专利最高资助3万元
与此同时,在此次出炉的《办法》中,为鼓励专利权人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成都首次增加了对涉外专利申请的资助,在保持原有涉外专利授权后资助的基础上,按照涉外专利申请途径分类,对经PCT途径和直接向外国申请涉外专利两种方式分别给予涉外专利申请资助。由此,成都专利资助范围扩大到了获得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中国内地专利及获得港澳台地区专利管理部门授权的专利、依照《专利合作条约》规则提交PCT国际申请并经国际检索后的专利申请和向有关国家或地区提出的涉外专利申请,以及获得有关国家或地区授权的涉外专利三大核心领域。
对于涉外专利申请的资助标准,凡是在美、日及欧洲(欧盟)国家获得涉外授权发明专利的技术,成都将给予30000元的资金资助,其他国家将获得15000元资助。此外,对于美、日及欧洲(欧盟)国家获得涉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技术,成都将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的资金支持,而在其他国家获得涉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技术,成都将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的资金资助。
而对于此次首次增加的对涉外专利申请资助,其标准分为美、日及欧洲(欧盟)国家与其他国家两个标准,对于直接向美、日及欧洲(欧盟)国家提交专利申请的,成都将按照职务发明、非职务发明、职务实用新型、非职务实用新型、职务外观、非职务外观等类型,给予8000元、4000元、4000元、2000元、2000元、1000元不等的资助标准,而直接向其他国家提交专利申请的,将相应获得4000元、2000元、2000元、1000元、1000元、500元不等的涉外专利申请资助。
扩大专利申请资助范围
外地居民也能享成都专利资助
那么,成都申报专利资助的条件有哪些?据了解,在成都申请资助的专利或专利申请,应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符合成都的产业发展方向,此外,专利申请及授权地必须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第一专利权人或第一专利申请人应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科研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或具有成都户籍的个人,值得一提的是,在成都创业投资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外地居民,其专利授权日在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可以申请成都市专利资助。
“专利资助申请必须由第一专利权人提出,PCT国际阶段资助和涉外专利申请资助也必须由第一专利申请人提出,而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专利资助应在专利授权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申请人可将申请材料报送成都市政务服务中心知识产权局(科技局)窗口,但对于已在国内其他地区享受同类性质专利资助的同一专利,将不再纳入成都资助范畴。(《成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