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专利法规定,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所谓“科学研究和实验”,是指专门针对专利技术本身的科学研究和实验,该科学研究和实验的目的是为了了解作为被研究对象的专利本身的技术特征和技术效果,以实现对该技术作进一步改进的目的。所谓“使用有关专利的”,是指利用该专利的已经公布专利技术文件中所披露的信息制造专利产品或者使用该专利方法,并对该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本身进行研究考察。
判断是否可以适用“科学研究与实验例外”应当看其适用该专利技术行为的目的,而与实施该行为的单位性质无关。如果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为了专利技术本身而进行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该专利技术,也可以适用“科学研究与实验例外”;如果一个科研机构,为了进行其他科学研究而使用了该专利技术,不能适用“科学研究与实验例外”,即构成侵权。